本报讯(记者/陈球 通讯员/萝法宣 穗法宣)昨日,我省多家媒体应邀前往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法院萝岗派出法庭参与民事案件审理旁听。该院将乡土文化融入法院审判,在全国首创民事案件祠堂调解法,此司法创新之举让众记者耳目一新。
对簿公堂父女冰释前嫌
才成立两年多时间的萝岗区,辖地原大多属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球500强企业中,有近百家“落户”,萝岗既是“四区合一”的国家级经济功能区,也涵盖了幅员广阔的农村地区。因而,辖区内的土地被政府相关部门大面积征用,由此引发了不少征地款补偿纷争。
昨日的庭审中,罗岗区外嫁女钟某出嫁外地20多年,未重新获得在娘家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亦未再耕种出嫁前所分配的承包地。因索要出嫁前所分配承包地的征地补偿款未果后,钟某怒而将娘家告上法庭,父女对簿公堂,几欲反目成仇。
承办法官摸清该案的症结在于父女多年来的积怨之后,将当事人请至祠堂“云谷祖祠”(即萝岗法庭所在地)释法明理,最终,在祠堂文化的感召下,父女俩相拥而泣,女儿冰释前嫌而提出撤诉。
“云谷祖祠”成为纠纷解决中心
据萝岗法院负责人叶三方透露,祠堂调解法礼结合,是该院开展民事调解工作的最鲜明特色。
萝岗法庭设在已有800多年历史的萝峰寺玉岩书院下,始建于明朝的“云谷祖祠”内。在我国古代,祠堂一般是执行家规族法的场所,所谓“族人有讼,不鸣之官而鸣之祠,评事议之,族长判之,行杖者决之”,古时的祠堂与当今的法庭不无联系。
萝岗法庭充分利用这一地缘,探索出别具一格的特色调解。法庭在祠堂开庭调解,让当事人感受“怀抱祖德”、“慎终追远”、“饮水思源”、“报本返始”的传统祠堂文化,将血缘、宗族的亲情,与国家法律威严有机结合起来,用乡俗民情感化当事人,用法理事理说服当事人,大多取得了平息纷争修复亲情的良好社会效果。
萝岗法庭的法官表示,这座建在祠堂中的法庭,借力传统文化,创新审判风格,案件息诉服判率几年来一直保持在93%以上,萝岗法庭真正成为九龙镇等当地纠纷和矛盾的“解决中心”。
萝岗街一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从有了萝岗法庭,到街道、到政府上访的人少了60%以上,群众增强了安全感,"云谷祖祠"确实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好去处。”
法、司、调联席办公免费调解
据悉,2007年2月7日,在萝岗法院的支持下,萝岗法庭推出免费调解新制度: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巡回法庭委托九龙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人民调解并给予指导。巡回法庭与九龙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席办公,“一间屋子、两套班子、三块牌子”,联合处理辖区内的婚姻家庭、邻里小额债务等纠纷。充分利用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机制,集中发挥司法所、人民陪审员、村社干部等多方调解力量,将巡回法庭从“云谷祖祠”延伸到纠纷现场,及时为群众定纷止争。
该项制度实施首日,就接访群众40余人,联合成功调处民事案件5件,其中包括1件历时5年都未解决的宅基地及相邻权纠纷。
2007年6月18日,萝岗法院又正式启动“特困群体司法救助金”制度,对追索赡养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群众予以司法救助,每年的救助金由区财政支付,并由区政府成立司法救助金监督委员会行使基金的监督职权,以从制度上寻求解决特困群体的救助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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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谷祖祠”内萝岗法庭的一次庭审现场。 陈球 穗法宣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