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九月二十七日电 (记者 石雨)今天上午,导致六名警务人员受伤,一手制造了震惊全国的广南县特大袭警案案犯赵忠文,在广南县被执行死刑。
现年二十三岁的赵忠文,是云南省广南县农民,二00六年五月二十日,他伙同两名同伙在当地连续四次对出租车司机实施抢劫。
据当地警方介绍,二00六年十月二十三日,接到群众举报后,广南县杨柳井乡一名警员和一名治安巡防队员在夜里找到赵忠文进行盘问,盘查中赵忽然拔出刀子将一名警员捅成重伤后逃走。第二天凌晨,赵携带炸药到其母亲家躲藏。事发后,警方部署抓捕赵忠文,赵忠文闻讯逃走。当警方准备将其母带回警局做进一步调查时,赵忠文竟将四包炸药投向警车,当场致警车被炸毁,三名警员及两名治安巡防防员受伤。
案件发生后,云南警方全力追捕赵忠文,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发出A级通缉令。最终历时七天六夜,出动警力二千四百人次,十月三十日在广南县南屏镇大牙扫村背后的山垭口抓获赵忠文。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忠文的犯罪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和爆炸罪。“其身犯数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较深、罪行严重,属严重危害社会的危险分子和实属法不容留的犯罪分子,应依法从严惩处。”据此,法院一审判决: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爆炸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赵忠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赵忠文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据此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今天上午九点,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广南县召开宣判大会,法官将当众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对赵忠文的死刑复核材料,对赵忠文进行终审判决,并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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