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8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7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称,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额度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
有关负责人就此次政策调整答问时指出,“个人住房循环授信”等贷款产品的主要特点是信用额度随房价的不断攀升而增加,如果房价出现剧烈波动,贷款的信用风险将显著上升。
《通知》规定不得发放“随房价上涨追加贷款”的住房贷款,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商业银行过度授信,维护金融稳定。
有关负责人称,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较快,存在明显的非理性因素,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风险显著增加。近年来,中国住房抵押消费贷款增长很快,但违约风险已有抬头趋势。而“房价重估追加按揭”一类的住房贷款创新业务增长很快,风险管控措施尚不完善,一旦房价大幅波动,容易引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激增。《通知》规定不得发放此类贷款,有利于降低信贷风险,维护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