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弘扬社会正气 维护治安稳定 本报9月27日讯(记者田建平)今天上午,全省第七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在省城举行。大会对2005年以来全省涌现出的6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分别给予3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还对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和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全国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副会长李顺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杜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安和,省政协副主席周然出席会议。
两年来,我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抢险救灾中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不法侵害时,将自己的安危置之度外,用鲜血和生命维护了社会的正义和法律的威严。作为他们的坚强后盾,省见义勇为协会大力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并完成了历时多年的见义勇为立法工作。目前,经过该会调研起草的《山西省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和奖励条例》,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使得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有效地解决了见义勇为人员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会议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专群结合的路线,切实提高做好见义勇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学习宣传先进典型,为见义勇为行为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见义勇为工作健康发展。李顺桃要求,在建立为见义勇为人员服务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上下功夫,在进一步宣传先进典型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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