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球 实习生/马喜生)利用虚假合同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盘钱有术”的李燕蝉把华南植物园经理陈海山拉下水,两人“做大”补偿款、巧立名目,共套取政府补偿金910万元,中饱私囊236万元。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海山、李燕蝉贪污一案。
30万补偿金:摇身一变成130万
据诉公人称,陈海山,2005年4月起担任中科院华南植物园科技咨询开发服务部总经理;李燕蝉,原在广州市海建公司工作。
2005年,广州市海建公司承接了天河区国土局污水处理系统三期工程,经过华南植物园部分工程需要拆除部分园区。李燕蝉负责该工程拆迁补偿等事宜,发现有机可乘的她找到陈海山,商谈拆迁补偿款数额。李燕蝉向陈海山提议,把数额“做大”一点,这样“双方都有好处。”她信誓旦旦地表示会负责一切操作,陈海山只需配合签名盖章就可以拿钱。陈海山没有拒绝李燕蝉的“好意”。
2005年到2006年,陈海山与李燕蝉“签订”了污水处理工程第一个标段的协议。李燕蝉果然兑现诺言把30万元的补偿数额弄成130万元,整整“做大”了4倍多。二人接着如法炮制,签了另外6个标段的合同,7份合同把补偿数额做成910万元。
耍“空手道”:套出236万
随后,李燕蝉利用关系,操纵陈海山与保绿公司签订了一份虚假的“苗木迁移”合同,并以此合同为幌子,从注了水的910万元补偿款中套出“水分”236万元资金。
为兑现“承诺”,李燕蝉分3次给了陈海山10万元“好处费”,其余的赃款全部中饱私囊。
私囊之多:令丈夫大跌眼镜
2006年12月,感觉到纸包不住火,惶惶不得终日的陈海山、李燕蝉纷纷投案自首,并且分别退出赃款10万元、215万元。
昨天的庭审上,公诉机关宣读了李燕蝉丈夫的证言,他直到案发后才知道“老婆存折上竟有这么多钱”。随后,他分批退还赃款,希望法院能对他老婆从轻处理。
此外,陈海山表示,法院定他为贪污罪实在牵强,应将罪名改为“受贿罪”,他说自己“没有企图占有这笔钱”。李燕蝉则希望法院考虑其自首、主动退赃等情节,依法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