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燕燕)陈小姐在永安某商城逛街,不料被商城公厕里的老鼠咬了一口,她要求公厕的管理方赔偿遭拒绝。近日,在永安市工商局的协调下,商城物业管理方赔偿陈小姐医疗费600元。
17日下午,陈小姐在这家商业城的二楼购物时,到该楼层收费公厕,付两角进去如厕,她准备走出公厕时,突然从公厕角落里蹿出一只老鼠,朝她的右脚大拇指咬了一口。
陈小姐瘸着脚,找到该公厕的负责人,对方称公厕归商业城的物业管理,他只是受雇于物业,陈小姐应该找物业管理方索赔。
陈小姐只得先赶往医院清理伤口,并打疫苗进行治疗,花了近六百元。随后,陈小姐的家人找到该商业城,可经多次交涉,商城管理方都不理不睬。陈小姐便向永安市工商局投诉。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找到该商业城的物业负责人。可负责人表示无奈,他说,该商业城一楼开了多家饮食店,而且一些商家在仓库里堆积了很多货物,这些都利于老鼠繁殖;作为物业管理方,他们采取了多种措施灭鼠,但都没什么效果。
执法人员认为,陈小姐上该商城消费,享有消费安全权,她在公厕被老鼠咬伤,公厕的管理方侵犯了她的消费安全权,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最后,经执法人员调解,该商城物业管理方当场向陈小姐赔礼道歉,并赔偿陈小姐医疗费用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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