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江湖周边不得乱盖房
省城推出新措打造一流绿色生态环境 赣江1公里内不建养殖场
本报讯记者邹文彪、实习生晏莲琴报道:南昌市有关部门昨日传来消息,该市正在出台一系列新举措,力争到2010年实现主要江河、湖泊水质监测I~III类水质比例达85%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9%以上,实现工业园区未经处理的污水零排放等目标。
取缔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
今年年底,该市将完成《南昌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彻底取缔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口,清理搬迁二级保护区内设立的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规范二级保护区内现有专用码头装卸经营活动,取缔二级保护区内的规模化禽畜养殖场,实现污染物零排放。
南昌将重点对玉带河南支、玉带河东支、桃花龙河、五干一分渠、幸福渠、艾溪湖、黄家湖和礼步湖等水体实施截污、清淤、活化等综合整治。2008年底前,各水体达到功能区要求,基本实现无“劣五类”水体。
风景区沿湖周边不得乱盖房
此外,南昌将加强对各大风景区的保护和建设,沿湖周边不得修建与景区无关的建筑;加强沿岸的生态环境与景观效果建设,推广生态驳岸的建设,防止生态破坏和功能退化;合理划定江、河、湖泊岸线及滩地绿线,突出两岸植被生态环境规划建设,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系统。
距赣江1公里内不建养殖场
根据要求,南昌将加强集约化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倡导禽畜养殖废物资源化、无害化综合利用,推动有机农业产业化发展。现有禽畜养殖场(小区)必须建在准养区内,远离鄱阳湖以及赣江、抚河等干流1公里以上。2010年前要建有相配套的发酵池、沉淀池及沼气池等粪便处理设施,不得将污水直接排放。
工业园建集中污水处理厂
2010年底以前,南昌9个工业园区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实现未经处理污水零排放。其中,小蓝经济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2008年底以前完成;昌东工业区、新建长堎工业园区、昌南工业园2009年底前完成;安义凤凰山工业园、南昌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未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部分2010年底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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