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含军事通信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日前,全国“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举报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办法》明确,举报下列行为属于奖励范围: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涉嫌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人员行踪;涉嫌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被盗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到公安机关备案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其他涉及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符合上述奖励范围的举报有功人员,最低可奖励300元,最高可奖励10000元。实施奖励工作将由专人负责,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奖金将由银行转账到举报人账户或邮局汇款到举报人居住地。
《办法》规定,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来访或其他形式举报,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获“三电”刑事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查处取缔涉嫌收赃或违规经营收购站点的,可予以奖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电”办的统一举报电话号码为:各直辖市、省会、首府区号+12300。各地也可根据本地实际,另设专门的举报电话。地方各级“三电”办需公布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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