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近日决定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以节约城市生活用水。
山西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说,“阶梯式水价”计量分为3级。第一级水量基数根据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原则制定,每人每月不超过3吨,执行基本水价;第二级水量基数根据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原则制定;第三级水量基数根据满足特殊用水需要的原则制定。
具体用水量基数、价格基数以及水价级差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提出意见,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和程序审批。
山西省同时要求各地加快“一户一表、水表出户”工程的改造步伐,以确保“阶梯式水价”的实施。工程改造所需费用,由市、县人民政府、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用水户按照一定比例分担,其中居民用户分担比例不得超过30%。
山西省是我国缺水最严重的省份之一,人均占有水资源381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水平的17%。(记者 晏国政)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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