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大学生“村官”违反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一样要被辞退。记者从安徽省凤阳县政府了解到,近日凤阳县招聘的第一批大学生“村官”中,有两名大学生因在一年试用期内经常不到所在村工作、长期脱岗,年度考核不合格,被当地政府辞退。
据凤阳县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经过笔试、面试,大学生张英夫、秦超分别被聘为板桥镇陈湾村和武店镇灵泉村村委会名誉科技副主任。但是一年试用期期间,两人长期脱岗,违反聘用合同第七条第二项第一款“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规定。因此,所在乡镇政府报县人事部门同意,决定将他们辞退。
据了解,招聘村委会名誉科技副主任是凤阳县加快新农村建设实施的一项“人才引进”战略,这项工作从2006年7月开始进行,至今已招聘了两届大学毕业的“村官”,目前留任的有5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