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
(2007年9月30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17日在广州举行。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广东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广东省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08年预算草案,批准广东省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08年省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广东省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8、选举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9、选举广东省省长、副省长;10、选举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1、通过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12、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