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济南10月1日消息(记者王茂盛翁平亚)国有大型企业比重偏高的山东省首次立法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全省55万家中小企业有了法律政策保障。山东中小企业发展史上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今天正式实施。
这部法规在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利、为中小企业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资金支持、信用担保等方面,都有了明确规定。
参与制定这部新的地方性法规的山东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王启信说,新实施的《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从法律和政策上解决了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融资难"问题。《条例》明确要求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必须设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并根据年度财政收入情况逐年增加。把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问题,通过立法的形式予以确立,这是山东省人大在立法中明确提出的重要法意。
据了解,山东省目前有55.5万户中小企业,其中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这些中小企业创造的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的半壁江山,上缴税金占全省税收总额的58%,提供了全省75%的就业岗位。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将有效调整山东的经济结构,促进市场繁荣、扩大就业、增加税收。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军民认为,这个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山东省中小企业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对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实现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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