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日电(张晓松、杜文景)为进一步激励广大个体劳动者在推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关部门将在全国开展评选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活动。
对评选出的全国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由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文明办、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共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牌。
记者日前从工商总局了解到,此次评选活动针对全国所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共设100个表彰名额,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个体户比例确定评选数量,不以任何借口收取评选费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具体负责组织省(区、市)内评选。地、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在征求同级人事、工商部门和文明办意见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推荐。候选人原则上应从获得过省级有关荣誉称号的个体工商户中产生,由省级人事厅(局)、工商局、文明办和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共同审核后,报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中央文明办、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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