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0月2日电(记者孟昭丽)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福建省2007年中职和中小学等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开始评审,根据规定,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福建省教育厅和人事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福建各市、县、区城区普通中学(不含民办中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其在任初级、中级教师职务期间,应有在农村学校(指在城区以外的农村中小学)任教1年及以上的经历。
此外,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还需要提交2篇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据了解,此次福建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将严格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相关申报材料将在本单位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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