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据《安徽商报》报道为吞没从情夫那里借来的1700多万元巨款,南京一房产公司女老总张晶花100万元雇凶追杀情夫至南昌、厦门等地,最后在滁州市来安县得手。9月30日,滁州市中院对震惊苏皖两省的这起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晶、韩洪死刑,其他7名同案犯各领徒刑。
法庭审理查明,张晶2004年在南京开办一家房地产公司时,与在南京经商的福建人黄某相识后姘居。2004年9月至2005年11月,张陆续向黄借用资金15笔,累计达人民币1779万余元。2005年春,张晶又与在南京经商的福建商人吴某相识并购房姘居,双方欲各自离婚后结婚。
2005年6月,张晶为与黄某分手并占有其巨额资财陡生杀人恶念。此后,张先后找到曾被多次判刑的释放人员成弘、韩洪,密谋杀害黄。张晶向成弘、韩洪提供了黄的车牌、照片等资料及行踪信息,并预付30万元。而韩洪纠集一干人对黄秘密跟踪,一直追杀至南昌、厦门等地,均未得手。
虽数度险遭杀害,但黄某竟未警觉。2005年11月17日中午,黄电话告诉张晶下午将坐飞机由厦门回南京,让张接机。张立即将此消息告诉正在厦门追杀黄的韩洪,要其听从自己的指挥到机场劫持黄。当晚6时许,张晶自导自演“擦车”纠纷在公路上停车,不知是计下车的黄某下车劝架,被韩洪的手下绑走。至11月18日晚,韩洪等绑匪应张晶要求将黄某杀害,为了证明事情办到,众绑匪还买了数码相机拍照,向张晶证明。看到照片后,张晶将余下的雇凶款交给成弘和韩洪等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当蛇蝎妇人张晶为奸计得逞而暗自得意时,一直密切调查黄某失踪案的警方,将张晶及其雇佣凶手一举抓获。
9月30日审判时,法庭同时判决该案9名被告人赔偿黄某父母经济损失212430元,赔偿黄的妻子、子女经济损失421605元。宣判后,张晶、韩洪等人当庭表示不服,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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