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10月3日电(记者孟华 孙晶)天津海关日前与拉萨海关签署区域通关合作备忘录,至此,天津口岸与内陆海关开展区域通关改革试点达到12个。
区域通关作为海关通关作业改革的新成果,在促进内陆地区和企业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这种新型通关模式使跨关区通关作业程序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手续更加简便,有效地降低了企业的贸易成本,对于提升区域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内陆海关和口岸海关的优势互补,促进区域经济的共同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目前已有北京、石家庄、太原、郑州、呼和浩特、银川、乌鲁木齐、西安、西宁、合肥等内陆海关与天津海关开展区域通关改革试点。
据统计,自2006年2月到今年8月,天津区域通关窗口已累计验放内陆企业进出口报关单10320票,监管进出口货物357.25万吨,货物总值30.15亿美元,属地海关征收税款23.10亿元人民币,已有超过150家内陆地区的企业加入区域通关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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