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4日电(孙玉波汪恩民)建设部近日发布的《城市建设综合防灾“十一五”规划》提出,我国城市建设综合防灾的规划目标是,基本形成城市建设综合防灾法规体系和综合防灾防御体系框架,城市抗御灾害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
规划提出,经济发达地区的一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要求100%达到各类灾害设防要求,欠发达地区城市要求90%以上要采取各类抗灾措施。大城市90%以上、中小城市80%以上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新一代城市防灾规划的修编工作,完成相关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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