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作案逃不过“电子眼”——民警提示:节日长假“网吧”里面防窃贼
新华网北京10月5日电(记者牛爱民)一伙专门在“网吧”内进行盗窃活动的嫌疑人,近日“栽”在了监控“电子眼”面前。民警提示,节日长假,到“网吧”里娱乐的人和经营者都应看管好自己的财物,提高防盗意识。
据公安民警介绍,国庆长假前,发生在“网吧”内、以“拍肩膀”“看照片”“捂眼”等方式进行盗窃的案件较多。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以三四人结伙作案,他们中一两个人先进入“网吧”内,寻找作案目标进行盗窃,一人在“网吧”门口望风,还有一人在门外驾驶未“熄火”的机动车,随时准备逃离现场。作案时间,一般多选择在夜间或凌晨,也有在下午3时至5时作案的。盗窃的目标,是那些将手机、钱包等物品放在电脑桌上,且全神贯注于网络的人,以及“网吧”的收银台。
9月18日凌晨,在北京市通州区的一间“网吧”内,上网的人大都正在沉湎于网络世界里。此时,一名顾客的电脑出了点问题,在收银员离开收银台去帮助顾客处理电脑问题时,一个男青年从昏暗的角落里的座位上站起来,若无其事地走进收银台,迅速拉开未上锁的抽屉,将抽屉里的现金、手机等迅速装进自己口袋后离去。
然而,这个窃贼没想到,“网吧”内的监控器正悄悄地记录着刚才发生的一切。收银员回到收银台后,发现抽屉里的3300多元现金和手机被盗,遂向警方报案。
接报警后,民警调取了监控录像,展开调查工作,并进行了部署。9月25日22时左右,当犯罪嫌疑人再次到“网吧”作案时,被守候的民警抓获。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