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凝聚新力量
新的社会阶层是由工人、农民、干部和知识分子分化形成的,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举足轻重的重要力量,是党的重要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文/庄聪生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出现和形成了新的社会阶层。
团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历史证明,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正确指引下,努力拼搏、敢为人先,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新的社会阶层人数及从业人员约1.5亿人,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直接或间接地贡献着全国近1/3的税收。其中,个体私营经济由1979年占国民经济总量不足1‰,发展到目前已占1/3以上,在部分地区达到70%甚至80%以上。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约有70%的技术创新、65%的国内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来自中小企业,其中95%以上是非公有制企业。
新的社会阶层通过捐款捐物、兴教办学、科技援助、投资立项等多种形式,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如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起的以扶贫开发为主要内容的光彩事业,目前已实施项目1.54万个,到位资金1247亿元,培训人员373万人。特别是近几年非公有制企业平均每年新增就业岗位600多万个,约占同期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3/4,有效地缓解了我国面临的人口与就业的巨大压力。
无论从人数规模还是从发挥作用方面看,新的社会阶层都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举足轻重的重要力量。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新领域。新的社会阶层是由工人、农民、干部和知识分子分化形成的,是党的重要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一方面,他们中的许多人受过良好的教育,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活动领域宽,社会联系广,影响面大,是党团结各方面力量的新着力点。另一方面,新的社会阶层出现时间短,成员构成比较复杂,素质参差不齐,他们中一些人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缺点,有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淡薄,有的缺乏社会责任感,有的甚至不同程度地受西方价值观念的影响,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
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健康发展,最广泛地把他们团结凝聚起来,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新形势下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去年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按照“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切实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
充分尊重,就是要尊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劳动创造,尊重他们在市场经济中的创业精神,肯定他们为发展生产、解决就业、提供税收、增强国力作出的积极贡献。
广泛联系,就是要加强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了解思想动态,关注利益诉求,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扩大他们有序的政治参与。
加强团结,就是要与新的社会阶层广交、深交朋友,有计划、有系统地培养一批代表性人士,使他们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热情帮助,就是要完善和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他们掌握的资本、技术、劳动、管理、信息等生产要素更好地发挥作用。
积极引导,就是要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坚持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教育他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履行爱国报国、发展事业、遵纪守法、公益慈善、道德自律的社会责任,积极回馈社会,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积极探索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方式方法。新的社会阶层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组成,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因此,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需要不断探索符合这一群体的自身特点、容易为他们接受的新载体,使工作更具针对性、时代性和实效性。
坚持以社团为纽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社会团体在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中的作用;坚持以社区为依托,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纳入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范围;坚持以网络为媒介,掌握情况、宣传政策、开展工作;坚持以活动为抓手,组织他们进行考察调研、扶贫济困、专业咨询等,使新的社会阶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作者为中共中央统战部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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