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7日电 (记者 周英峰)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和谐城市建设迈出新步伐。
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2006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市辖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93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05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353万人,分别占全国就业人员总数的16.9%、18.4%和13.6%,分别比2002年提高了4.8个、5.8个和0.9个百分点。
城市社会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2006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拥有医院、卫生院20902个,床位数179万张,比2002年增加17万张;医生96万人,比2002年增加13万人,极大地解决了城镇居民就医难问题;拥有社会福利院8232个,床位数59万张,分别比2002年增长8.9%和53.5%。
城市教育文化体育娱乐事业健康向上发展。2006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高等学校达1807所,高等专任教师100万人,高等在校学生1669万人,成人高等在校学生507万人,分别比2002年增长32.8%、69.7%、89.3倍和0.1%。拥有影剧院2322座,公共图书馆藏书量37912万册,人均图书馆藏书量由2002年0.90册增加到1.03册,体育场(馆)达3万个。
社会治安状况良好,市民居住安全感增强。2006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每10万人中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由2002年的11人减少到9人,每10万人中刑事案件立案数由2002年的610件下降到551件。据2006年11月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第六次“全国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92%的被调查者认为“很安全、安全或基本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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