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7日电(记者魏武)来自中国人事部的数字显示,2006年,据不完全统计,26个省区市和部分中央机关共对8496名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政纪处分,其中950人受到开除处分。
据人事部介绍,2003年,全国共对14213名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政纪处分。据不完全统计,在抗击非典斗争中,共有515名行政机关公务员和103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处分,为夺取防治非典斗争的胜利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证。
过去5年中,中国加大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会同监察部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制定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7年6月1日生效施行。二是严厉惩处违法违纪公务员。坚持从严治政,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公务员纪律。
另据了解,过去5年中,中国对建立行政问责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不断向纵深推进,转变问责方式,深化问责对象,扩展问责范围和领域,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究,依法追究违法和不当行使权力或者不作为的公务员的纪律责任,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据介绍,有关部门加大了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推进公务员行为规范建设的长效机制,重点加强了对直接服务于群众的“窗口”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掌管“人、财、物”的重点工作岗位公务员的行为规范教育,把公务员遵守行为规范的情况作为考核、奖惩、职务升降、辞退的重要依据,提升了广大公务员的道德水平,有力促进了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
自2002年以来,共组织中央和国家机关5900余名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宣誓,各地各部门相继开展了新录用公务员宣誓工作,一些地区和部门还对公务员任职宣誓进行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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