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7日讯记者陈煜儒记者今天从刚刚结束的“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巡礼活动”中获悉,在水路、公路、铁路、航空四种运输方式中,水路运输能源消耗最小,其单位货物周转消耗分别为公路运输的五分之一、铁路的三分之一、航空的十分之一。
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使得我国内河航道的管理遇到很多问题,像长江这样的黄金水道都无法淋漓尽致地发挥作用。
据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金义华介绍,长江全长6300余公里,是我国惟一贯穿东、中、西部的水路交通大通道,也是世界上目前内河运输最繁忙的通航河流。但是在管理这条黄金水道的过程中,有许多的法律关系需要梳理:航道与大坝的关系;岸线与土地的关系;港口与土地的关系;河道与环境的关系;航道与渔政的关系等。由于没有专门的航道法确立这些关系的管理主体,设定相应的权力与义务,使得相关管理部门不能有效保护和管理航道资源,致使航道的基础作用和地位受到削弱。
金局长告诉记者,长江流域目前最让人担心的问题是:水污染,乱砍滥伐破坏水文,建坝堵塞水路。由于非法采沙破坏航道,个别正在治理的航道出现了因非法采沙导致工程难以为继或重新施工、重新设计的严重后果。如何制裁这些非法破坏航道的现象,急需一部航道法来设定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强化航道部门的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