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经过近3年的努力,我国文化产业的“家底”终于摸清。近日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了我国文化产业的统计数据。由于统计工作有个时间滞后性的问题,这次统计反映的主要是我国2004年文化产业的发展情况;但是,这次统计首次用成规模、成体系的数字说话,使文化产业统计无据可依、靠模糊描述的状况成为历史。
统计资料表明我国文化产业初具规模,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1.3%,年增加值占GDP的2.15%;核心层仍是主体,外围层已具一定规模;法人单位注册类型仍以内资单位为主;从文化产业实现的增加值和营业收入来看,内资单位分别占72%和63%,而港澳台商投资单位占12%和15%,外商投资单位占16%和22%;文化产业单位规模偏小,人均创利较少,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和影响低于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区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突出。
(胡 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