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达州10月9日电
9月19日,中共四川省委决定追授达州市渠县李渡乡山河村原党支部书记范洪明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同时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向范洪明同志学习的活动。
范洪明同志,男,汉族,生于1953年,中共党员,生前担任渠县李渡乡山河村党支部书记。
今年3月8日,为宣传“新农合”政策及落实医疗基金收取任务,范洪明同志因连续奔波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塞倒在工作途中,不幸去世。
四川省委认为,范洪明同志担任山河村党支部书记以来,在自然条件较差、经济发展滞后、干群关系紧张的情况下,以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为己任,带领村两委一班人,公开作出“为民找出路、致富促和谐”的承诺,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组财务混乱、治安状况不好、基础设施建设差、产业结构调整不力等方面问题,使山河村从一个“后进村”变成了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干群关系关系融洽的和谐山村。
四川省委指出,范洪明同志是在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我省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优秀代表,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时代先锋。
四川省省委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范洪明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真心为民谋利、真诚服务群众、真情关怀群众的公仆意识,学习他忠诚敬业、不计得失、甘于奉献的崇高品质,学习他艰苦奋斗、迎难而上、真抓实干的过硬作风,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做到“为民、开拓、务实、清廉”。
四川省委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向范洪明同志学习活动同学习林强、黄凤林等先进典型活动结合起来,同正在开展的“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的主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实现富民强省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刘国强 邓良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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