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自9日起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重大团伙案件。李其雄、李杰、冯峰、庞俊等19名被告被公诉机关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盗窃罪等8项罪名。
经司法机关查实,该团伙中年龄最大的33岁,最小的19岁。截至去年底,该团伙已经发展成为有100多名广西博白籍社会闲散人员参加的犯罪组织。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4年开始,被告人李其雄在南宁与他人合伙开设赌场,并着手网络社会闲杂人员。2005年10月,被告人李杰刑满释放后,便主动投靠李其雄,随后同意李杰在赌场免费入股,并给予其8%的股份。李杰又先后网络黄厚文、熊月武等护赌。他们在李其雄的庇护下,大肆进行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还在南宁市的秀灵路等地打架斗殴,对多人造成伤害。
另外,公诉机关还指控上述被告人在南宁市的天骄娱乐城、搜索酒吧等地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2006年3月,在李其雄担任天骄娱乐城外联经理3个月期间里,获取非法利润3万多元。砸坏搜索酒吧物品价值人民币3万多元。由于涉案人员多,案情错综复杂,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记者王勉)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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