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出台全国卫生部门应急管理规范 要求建立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 重大公卫事件现场指挥
要求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上午表示 《精神卫生法》正在起草
本报讯(记者朱治华)省级、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监测、早期预警与高效处置一体化的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实现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集成。
同时,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成立现场指挥部。
记者上午获悉,这是卫生部刚刚出台的《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所规定的。
《规范》明确指出,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预案规定,依据事件的级别和工作实际需要,建议成立同级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应急处理指挥部有关人员组成。
根据《规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可作为同级政府应急处理指挥部的下设办公室,承担应急处理的协调工作。医疗救治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各级采供血机构要做好血液应急储备和调运准备,保证卫生应急需要。
《规范》指出,应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控制措施、应急准备等工作提出建议;参与制订、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指导;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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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上午指出,目前卫生部正在组织有关部门起草《精神卫生法》,以便推行有效的精神疾患干预措施。
调查显示,70%的自杀人群是由精神卫生疾患引起的。毛群安说,随着社会的发展,精神疾患会越来越多,而且对社会的危害也会增加。
文/记者朱治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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