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工行跨行交易费提至4元将涉嫌违法
【新民网·独家报道】 日前中国工商银行在网站上公布了新的牡丹借记卡章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年起诉工商银行收取银行卡年费等费用违法的北京律师董正伟向新民网分析指出,根据新版工行牡丹卡章程,工行将跨行交易费提至4元涉嫌违法。
“如果真收4元就是违法”
工行牡丹借记卡新修订章程中规定,境内跨行ATM取现手续费可调整为2至4元/笔。工行目前现行标准仍为2元/笔。董正伟认为,条款出台后,银行可能会提高跨行交易费,但未必一定会增加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的批复文件:“持卡人在他行ATM机上成功办理取款时,无论同城或异地,发卡行均按每笔3.0元的标准向代理行支付代理手续费,同时按每笔0.6元的标准向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董正伟指出,跨行交易费最高可收到3元。“如果银行真收了4元,就是违法。”董正伟说。对此,董正伟向新民网透露,他已向银监会提出撤销《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暂行办法》,银监会也正在开始征求意见清理。
董正伟今年5月向北京西城法院起诉工行,要求撤销银行关于银行卡的年费、账户管理费、工本费、取现费、密码挂失费等费用。此次工行的新章程中列举了包括年费、挂失手续费等10项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中取消了起诉范围内包括工本费等费用。但是仍然保留了争议较大的银行卡年费和跨行取现手续费。对此董正伟指出,虽然章程条款上有改动,银行收费项目仍然不合理。
“银行卡是预售年费,活期存款随时注销,那么使用不到一年的银行卡怎么收人家年费?”董正伟批银行卡挂失费是“趁人之危的敲诈行为”他向新民网表示,新章程的弊端在于“以附表的形式肯定了银行的现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为收费行为作最后的辩护和掩护。”
据董正伟透露,目前他起诉工行违法收取银行卡费用的诉讼已经进入二审阶段。他向新民网表示,工商银行章程的修改,本身是对其诉讼请求的默认。“这是工行的自我反省过程。”虽然工行的新章程去除了部分起诉范围内的收费条款,但他表示将坚持申诉。(新民网 徐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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