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水质有问题 两小时内监测
作者:记者 常新喜
本报10月10日讯 记者10日从济南市政公用事业局获悉,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水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济南市供排水监测中心水质突发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已正式出台。
预案规定,只要是水源管理单位、城市供水单位、用水单位上报的水质问题;12319服务热线反映的水质问题;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监测指令及日常监督监测发现的水质问题等,都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监测。
应急监测指挥领导小组根据得到的水质突发事件信息或上级下达的指令,在遇到城市供水水源污染、供水企业生产异常、管网二次污染、自建设施供水或二次供水突发水质事件及日常监督监测过程中发现水质超标等情况下,宣布启动水质应急监测预案。
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水质突发事件应急监测预案,根据初步掌握的信息,制定水质排查监测项目,通知水质应急督察组所有成员到位并开展应急工作,迅速了解并核实有关事件情况。通知水质监测部门做好有关实验室监测的各项准备工作。
应急督察组接到应急监测指令后,立即响应,30分钟准备现场取证和监测设备,并在两小时内到达事件现场。到现场取证、现场监测和采集样品:应急督察组对事件现场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并做好记录。对指示性指标和常规污染项目进行现场测定,并在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对于需实验室进一步监测的项目按照取样标准规范采集样品并及时送达实验室。实验室数据汇总整理后,应急督察组于30分钟内形成水质突发事件应急监控快报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预案规定,济南市还应建立预测预警系统,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供水水质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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