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土资源部正式发布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该《规定》强调,受让人必须付清整宗地全部土地出让金后,方可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未按合同缴清土地全部出让金的,不得按出让金缴纳比例分期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消息传出后,引起了宁波开发商的广泛关注。
工业用地招拍挂
宁波去年已全市实行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是2002年7月1日发布的国土资源部11号令的修改版,将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一称呼改为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利用处副处长王德忠告诉记者,修改后的称法更加科学合理,因为“国有土地”还包括农用地,但农用地用于建设还需要经过“农转非”一道程序。
关于39号令中对工业用地要求“招拍挂”这一规定,王德忠介绍,自国务院国发【2006】31号文件下发后,宁波就在全大市范围内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方式,到目前为止,各县市区已有多幅工业用地通过这种方式出让。
拿土地使用证书前
开发商得付清土地款
至于“土地使用证书必须在完全付清土地款的情况下才能获得,不得进行按比例分期发放”这一条,王德忠说,这一规定对宁波目前操作的程序几乎不会有影响。宁波在这之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一直都是要求开发商在拿地和取得土地使用证书(无论是临时的还是正式的)之前,就将土地出让金付清。
不过,据介绍,根据宁波实际情况,在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国土部门还是会视情况决定是否要求开发商在招拍挂出让现场付清土地出让金。一般情况下,若是规模小、土地出让金额小的地块,国土部门会要求开发商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时当场付清;若是规模较大、土地出让金额大的地块,则容开发商分期付清。但无论何种情况,在开发商拿到土地和土地使用证书之前,都是必须将土地出让金全部付清的。
不少开发商担心
房价有可能进一步上涨
“消息一出来,我就关注了。”宁波某土地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告诉记者,由于宁波拿地的政策一直是要求完全付清土地款后,才能拿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因此,该新政对宁波市场影响不大。不过,由于近年来宁波拍卖的土地总价都很高,很多小型的开发商早已感觉吃不消,纷纷转战地价相对较低的三级城市。
某房产公司的营销部经理袁亚刚直言,该政策对于房价的抑制作用并不大,但在抑制开发商的活性上会有一定的作用。“在宁波执行这一政策的过程中,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小型开发商被淘汰。”
“可以肯定的是,这会导致有钱的企业更容易拿地。长此以往会将土地集中到少数开发商手中,进而造成房价的进一步上涨。”采访中,不少开发商都有此担心。 通讯员 黄绍华 记者 李静波 徐佳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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