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海鸿)日前,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宁夏要在两年内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覆盖,将把部分二级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和城乡接合部的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宁夏各地级市将成立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所属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彻底脱钩,统一由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意见明确,每个市辖区至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6万至1.5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两年内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覆盖。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8至10名人员,其中全科医师和护士各3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由自治区、市、县(区)政府共同负责解决。对新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纳入基本建设规划,并解决建设资金;对租赁业务用房的,可通过划拨、购买、支付租金、以租代购等形式逐步予以解决。自治区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备基本医疗设备。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地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口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助公共卫生经费。
意见明确,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市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城市居民医疗保险衔接的新机制,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定点单位。采取社区诊疗优惠、明确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扩大用药范围、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形式,鼓励参保人员和救助对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