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营救现场 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游春亮 本报实习生 叶约龙
10月7日下午5时左右,一名39岁的女子爬上广州市花都区一座50米高的高压电铁塔顶部,然后躺在塔顶的横向支架上。当地消防人员用云梯营救,但云梯离塔顶还有10米距离,营救遇到困难。经过协商及请示后,夜间10时左右,花都区决定停电救人。夜间12时左右,一名供电人员与两名消防队员爬上铁塔。一个钟头后,女子被平安送到地面。现场响起了围观群众热烈的掌声。
花都区作出停电救人决定后,供电部门当即致电可能受到影响的重要客户,花都电视台也播放了紧急停电通知,当地通讯公司还向手机用户发送了停电短信。同时,广州供电部门还通过其他线路向机场、医院、工厂供电。因此,在这起停电救人事件中,机场、医院等重要用户并未受到停电的影响。
该女子在医院接受检查显示身体无大碍,她出院后已被直接送进当地派出所治安拘留。据警方称,这位女子姓廖,湖南省人。之前她与丈夫吵过架,跳进池塘自杀未遂,于是爬上了塔顶。
公民:对生命的重视,应该高于对物质的重视,政府做得对 这次停电救人事件过后,引来花都区各界人士议论纷纷。10月9日,在花都区花山镇一繁华夜市内,回忆起7日夜晚情景,一位烧烤摊主向记者抱怨:“她自己想不开,却害苦我们了。”因为停电的时候正是该摊生意最好的时候,这位烧烤摊主说,当时一停电,吃宵夜的人不到平时的一成。烧烤摊主说,救人当然重要,但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先满足居民用电再切断高压电源。
位于106国道旁的杂货店店主老刘则说,停电之前就收到短信,家里赶紧准备好蜡烛。他对政府停电救人表示理解和支持。“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停电能救下来一条生命是值得的。他说,可能该名女子精神上受到了刺激才会爬上铁塔。停电后,老刘开在工厂旁边的小杂货店生意也受到了影响,对于损失,老刘表示看得开,况且“平时因为其他原因也会突然停电,而且这次停电在深夜,对我们影响也不太大。”
事件发生以来,互联网上的声音不断,网友的评论大体有三种:“对生命的重视,应该高于对物质的重视,政府做得对。”“今后凡是在大桥上跳江,爬上电塔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在施救后应该给予法律上的追究,不能动不动就来一个跳楼秀、跳江秀。”“这种事情发生不止一次了,应该对高压电塔做一下改进,让非专业人士不那么容易上去,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官员:政府应该以人为本,公民也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 记者在电话采访广州市供电局时,该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算了一笔账,花都区停电3个小时,直接损失电量约60万度,根据居民用电价格每度0.61元,损失至少也在30万元以上。至于其他居民生活、企业生产以及营救出动的人力物力所造成的损失,就更加难以统计了。不过,该负责人表示,生命是最可贵的,比什么都重要,我们没有理由不去珍惜一条活生生的生命。政府应该以人为本,这件事体现了政府对生命的尊重,这是构建和谐社会最根本的体现。政府所能做的就是尽最大的能力去救人,但更重要的是每个公民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
学者:社会不能纵容动不动就自杀走极端的行为 有关专家学者也对此事发表了看法。广东省社会学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玉整教授认为,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有关部门为了救人停电,是对生命的充分肯定和尊重。但停电给居民生活造成了不便、给社会造成了损失,社会不能容忍、纵容这种动不动就自杀走极端的行为。这次事件给全社会上了一堂课,公民应该承担对社会的义务和责任,构建和谐社会不是只要社会为自己负责,自己对社会也有责任。
中山大学社会学系一位姓徐的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类似事件中,没有谁要负责任,社会应该有解决危机的机制,防止、补偿救人行为造成的损失,以人为本的社会救人是一种基本的人道精神。
本报广州10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