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联合国10月10日电(记者何洪泽、席来旺)我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刘振民大使10日在联大审议和平建设委员会报告时发言,提出了改进该委员会工作的四点建议。
刘振民说,两年前,世界各国元首一致决定在联合国成立和平建设委员会,为正处在冲突之中的人民带来了和平的希望。
该委员会过去一年工作卓有成效。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确立了灵活多样的会议形式;赢得当事国信任,并与之建立起良好的工作关系。中国代表团对该委员会的工作充满信心,愿提出如下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一,要进一步明确和平建设委员会作为“咨询机构”的定位。第二,要理顺与联合国系统各机构关系。第三,要处理好“伙伴关系”与“主人翁意识”之间的平衡。第四,要考虑非洲国家的特别需要。
刘振民指出,建设和平基金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机制,对启动有关建设和平的方案有重要意义,已显示其作为“催化剂”的关键作用。中国期待秘书长能确保其更加透明、规范。中国政府将如期兑现其向基金捐款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