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钢)一名商人竟然购买了几十支枪当作“新年礼物”送给自己的生意伙伴。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陈飞武非法买卖、储存枪支案。陈飞武在法庭上竟然还称“那不是枪,而是工艺品。”
据公诉机关的起诉,陈飞武现年52岁,河南开封人。
2006年底,为送生意伙伴一份特别的“新年礼物”,陈飞武从同案人刘某(另案处理)处以每支500元的价格购买了发令枪8支、子弹128发。
随后,陈飞武又分三批从“朋友”孟某(另案处理)处购买了单价130元的火机式手枪49支及子弹1200余发。2007年1月22日下午2时许,刚从孟某处拿到最后一批“货”的陈飞武在新百佳货运市场被公安人员抓个正着,随身的20余支火机式手枪及子弹也被缴获。随后,公安人员还在陈飞武位于天河区河水西街的一出租屋内查获了其之前购买的手枪、子弹及替孟某代为保管的箭弩、气枪、铅弹等物。据统计,陈飞武共储存了63支枪及1474发子弹。
法庭上,陈飞武指出从孟某处购买的不是枪支而是“艺术品”,因为“它可以当火机,还可以做针灸,也可以发射子弹”,他还强调这些“艺术品”威力很小,“穿着衣服挨一枪根本不疼。”对此,公诉人出示了相关部门鉴定结果,证明这些枪支都具有杀伤力。
此案将择日宣判。
作者:李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