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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浙江省乐清市的7位副市长经历了一年“三考”中的“期中测验”。
主席台上是乐清市市委书记和乐清市人大常委会的全体组成人员,坐在听众席前面的是乐清市“一府两院”的组成人员,听众席里则有二百余名来自社会各界的群众代表。
在现场反馈意见会上,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对7位分管副市长的工作既有肯定,也指出了不足。“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在大会上对政府官员直白地批评,这样的情景已经多年没有见到了。”与会者感叹。
通过开展人大常委会专题会议,一年三次对各分管副市长的工作进行有效的追踪监督,这一举措被国内的专家学者称为“监督上的创新”。专家认为,这一做法将给地方人大常委会如何更好地实施监督法以重要的启迪。
利于打造阳光政府帮助市民理解政府工作和困难 此项举措未跳出法律框架符合宪法和监督法精神 本报记者 陈东升 《温州都市报》 记者蓝盾
清晨5点,浙江省乐清市雁荡镇陡门头村村民戚朝洪早早醒来。
因为天气好,戚朝洪和妻子一道去地里晒了昨天刚摘采的棉花。7点,戚朝洪赶回家,匆匆扒了几口昨夜留下的冷饭,带上那张乐清市人大常委会颁发的红色“旁听证”,对妻子说,自己要赶到乐清城里,听副市长们作年中工作汇报。
一个普通的村民去听取副市长的工作报告,这似乎是件令人吃惊的事情。10月11日,戚朝洪和记者谈起自己十多天前这段不寻常的经历时,表情中颇有自豪的意味。
直面监督需敢于随时接受评判 戚朝洪说,那是9月27日,8点的钟声刚刚敲响,作为市民代表的他,已经端坐在一间大型会议室里,准备聆听副市长们的工作汇报,并给他们提提意见。
今年年初,乐清市人大常委会为实施监督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更好地督促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决定一年召开三次常委会专题会议:5月,听取市政府各分管副市长关于2007年工作思路汇报;9月,听取各分管副市长工作执行情况汇报;到12月底或明年年初,对各分管副市长全年工作的成果进行审议。
每次会议结束,人大各工作委员会将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做好相关的跟踪监督,对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将实行重点审议和重点监督。
人大一年“三考”副市长,这种体制内监督在国内也是一大创新。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负责人称,乐清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的举措,使政府工作变得具体化、指标化了。
对于这种让副市长直面人大和市民的监督,乐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强形象地作了个比喻。他说,这正如把一个人从包厢内拉到广场上唱卡拉OK一样,从自娱自乐到在大庭广众面前唱,同样是唱歌,但在广场上唱歌需要有随时接受评判的勇气。
直白批评分管领导已多年未见 据了解,乐清市人大“一考”副市长是在今年5月10日。
一位当时参加会议的市民代表回忆,当天,乐清市人大常委会一共组织了二百多名人员,听取乐清市7位分管副市长的全年工作思路。会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副市长们工作汇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发问,会场气氛显得“激烈又令人兴奋”。
作为被监督的对象,乐清市7名分管副市长普遍感到了肩上的压力。
乐清市分管重点工程建设的常务副市长王军认为,这种举措能提高政府责任意识,增强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作为一名政府组成人员,参加这样的活动有压力,但更多的是动力。
乐清市另一位副市长胡成剑则表示,乐清市人大常委会举行这种形式的汇报会,会对他的工作起到推动作用,他将化压力为动力,交给全市人民一份满意的答卷。
9月27日,按照乐清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乐清市7名分管副市长再次接受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期中测验”。
当天,会场布置颇具匠心,在镶嵌巨大国徽的红色天鹅绒帷幕背景下,会议主席台上坐着乐清市市委书记黄正强和乐清市人大常委会的全体组成人员,而坐在听众席前面的是乐清“一府两院”的组成人员。
汇报时,副市长被安排站在主席台和听众席中间的发言席上,汇报时间被规定在15到20分钟之间。
戚朝洪告诉记者,他参加了副市长汇报工作会议后,发现政府的事情比他想像中多得多,要想政府办的每件事情都让老百姓满意,这需要一个过程。戚朝洪说他现在很理解副市长们的工作难处。
这天下午,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对副市长们的工作汇报进行分组讨论,在人大代表和市民代表组成的小组会上,两位代表的意见尤其尖锐。
一名市民代表指出,乐清市内房价太高,一套商品房要卖一百多万元,老百姓干一辈子也买不起,房价虚高将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
一位人大代表则提出,现在有些问题分管副市长发现了,如果交给局长去办,局长再吩咐下属去办,这一级级授权,必须规定期限责任到人,否则,问题就会被拖延,甚至不了了之。
9月28日上午,乐清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现场反馈意见会。一上来,主持人的开场白便是:“我们认为,7位分管副市长对年初制订的计划思想重视,工作认真,工作成效明显;对存在的问题也能诚恳地给予分析,并能正确对待。但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对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剖析深度上不够,对原因分析不彻底……”
“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在大会上对政府官员直白地批评,这样的情景已经多年没有见到了。”与会的一位记者感叹。
“大考”前先摸底再开法律课 记者了解到,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出台这一举措时并非所有人都举手拥护,方案刚刚形成时,外界就有一些反对的声音。
有人认为:“人大常委会这回是把政府给管起来了。”还有人则表示质疑:“上级没有安排要这样做,为什么惟独乐清要这样干呢?”
对于这些反对意见,赵乐强都是一笑了之。他认为,一项措施的出台,有反对意见很正常,而且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赵乐强说,我们推出这项举措有3个目的:打造阳光政府,让全市人民看到政府的具体工作和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监督其实就是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最大支持;一年三次监督其实就是三次“加油”,通过不断的鼓劲,使政府组成人员在工作中获得集体智慧并得到大家的尊重,防止工作懈怠,树立政府威信。
“金箍套在头上,刚开始是不习惯的。”当地一位官员这样说。
也有人质疑这一举措的法律依据。
赵乐强认为,乐清市人大常委会的举措有足够的法律依据,符合监督法,没有跳出这部法律的框架。
在9月28日的会议上,乐清市委书记黄正强说,乐清市人大常委会的创新举措,符合宪法和监督法的精神,是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有益尝试,也是人大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这项新制度对于人大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对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事业心、责任心,促进工作效率提高有积极意义。
赵乐强介绍,乐清市人大常委会“一考”副市长后,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发布了一号公告提出了9条重点需要解决的意见。
在9月27日举行的“二考”副市长会议之前,乐清市人大常委会还特意作了两大安排: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所有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用一个月时间对各分管副市长工作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以便在会议上做到清楚明白,有的放矢。
为烘托监督的氛围,为“二考”会议造势,乐清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给该市四套班子讲解监督法。“上课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那意味着人大常委会的第二轮"考试"又要来了。”赵乐强说。
如此监督形式就是一种进步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两考”副市长的消息在网上传播后,也赢得了网上的一片好评。
乐清民情工作室的一位“楼主”称,不论能否取得实际效果,能把副市长“拉”到会场如此接受监督,就是一种进步。
中国政治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胡经琨在现场听取了各位副市长的汇报后认为,乐清市人大常委会推出此项举措,实行监督公开,这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实行监督的重要形式。
“该举措拓展了人大常委会监督的空间,有利于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责任感,对推动责任政府、诚信政府、效能政府和阳光政府的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将起到重要的作用。”胡经琨说。
谈到乐清市人大常委会新举措的长久性,赵乐强说:“这种形式成本低又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要求,顺应了百姓的需求,它会有生命力的,必定会向前发展,应该坚持下去。”
本报温州10月1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