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五五”普法以来,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明确职责,发挥职能作用,针对社区闲散未成年人、流浪儿童、归正未成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群体问题,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加强预防工作理论研究,努力探索预防工作规律,积极创新预防工作思路和举措,切实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各项工作。
在总结“四五”普法期间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浙江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的保障措施,建立和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会同综治、教育部门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及法制课教师的法制业务培训,配齐配强全省中小学科技、职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课教师,努力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同时,积极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课堂主渠道作用,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努力抓好大、中、小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采取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着重开展画报展出、法制演讲、文艺会演、现身说法、庭审观摩、征文比赛、媒体宣传等各项工作和活动。
浙江逐步在各地建立帮教小组,多层面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同时,把帮教工作延伸到监所,坚持定期联系、结对帮教。在一些企业、学校等单位建立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基地,根据就近就便、专长对口的原则,帮助解决表现良好但就业就学困难的归正青少年的实际困难,并由该安置基地的党、工、青、妇和车间、班组等有关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组成帮教小组,对归正未成年人进行结对帮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