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某客运有限公司的16辆客车在沈大高速公路鞍山段超速270次,被雷达测速系统全部记录在案。12日,该公司负责人来到鞍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一大队,交纳了54000元罚款。这是沈大高速公路鞍山段目前收到的数额最高的罚款。
“此前,鞍山警方曾多次督促沈阳方面来交纳罚款,但对方迟迟没有来,这也是导致该公司客车频频超速的一个原因。”鞍山警方一位人士介绍说。
据了解,沈大高速公路的电子显示屏上频繁滚动播出各种车辆的最高限速。每隔不远,就有“沈大高速公路全程电子监控,全程测速”的提示牌。沈阳某客运公司有客车19辆,通过监测发现,其中16辆车频繁超速。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时速最高不得超过110公里,该公司的客车超速时,时速在120~130公里。目前,鞍山警方已将该公司的情况上报省厅交管局,请交管局督促沈阳交管支队给该公司下发限期整改意见书。此外,该公司的主要领导将面临着2000元~5000元的罚款。《千山晚报》供稿 (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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