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4日电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9月,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202起,死亡219人,比2006年同期分别下降11%、16%。
国庆期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基本平稳,没有发生有重大影响的伤亡事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自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以下统称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有所好转,事故呈现下降趋势。
今年5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并针对起重机械事故多发的情况实施专项整治。9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把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并再次细化、明确了这次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用7个100%硬指标来考核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目前,全国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这7项考核指标都有了明显提高:无证生产查处率达到93.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达到96.9%,重点监控设备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97.4%,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97.9%,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率达到99.4%,重大隐患整改督察率达到97.7%,较大以上事故结案率达到95%。
此外,截至9月底,全国各级质量技监部门在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人次,检查单位15.9万家,检查特种设备68.4万台,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5.1万台,查处违法单位2.2万家。目前,各级质量技监部门已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4.9万份,监督整改重大隐患设备2.3万台,查封重大隐患设备9629台,处罚结案9272起,向政府报告重大问题1907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前一阶段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各地质量技监部门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黑龙江、辽宁、江苏、山东、江西、海南等6个省(区)政府的领导,对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作出了具体批示,提出了明确要求。吉林、四川、安徽等省的部分地(市)政府主管领导亲自参加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亲临一线检查、指导。北京市政府将4项特种设备重大隐患列入全市2007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项目,现已督促整改完成。
二是研究制定了相关法规、规章和配套性措施。专项整治期间,黑龙江省人大颁布了《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西自治区政府颁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办法》;安徽省政府颁布了《安徽省锅炉安全监察若干规定》;北京市政府针对流通、餐饮、饭店、体育和文化娱乐场所分别制定了5项安全生产监管规定,对特种设备安全均做出了明确要求。部分省(市)局还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配合。北京市质量技监局建立了与有关部门联动的隐患消除机制,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市政管委、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和市发改委等部门,对市液化石油气公司提供一次性周转钢瓶财政补贴,报废过期钢瓶23.8万只。吉林、四川等地质量技监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流动式起重机械整治,查处了一批安全监管的盲区和死角。江西、福建、贵州等省质量技监局还联合省安监局下发了相关专项整治文件,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上海市质量技监局要求全系统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日常工作经常抓、关键时期重点抓、重要工作专门抓”;河南省质量技监局建立了“监察先行、执法开路、检验跟进”的专项整治内部联动工作机制,并实行专项整治工作“六到位”的责任制,即区域划分到位、责任制度到位、人员职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行动方案到位、具体措施到位;北京市质量技监局依托动态监管信息化网络,开辟“奥运保障专栏”,将奥运场馆方圆200米范围内的特种设备纳入重点监控范围;湖南省质量技监部门对全部隐患设备都建立了台账,实行动态跟踪。
五是严格层级监督和责任考核。专项整治期间,黑龙江、内蒙古、江苏、山东等省(区、市)质量技监局的领导,带队赴基层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现场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追究工作不力的相关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