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58万元费用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 向律协投诉得到支持 但对方拒绝返还代理费 当事人状告律师违规接刑案
被告代理人称当初接受原告委托是存在风险的 律协提示刑案委托应该先找律所签合同
本报讯(记者王巍)在一起刑事案件中,马先生支付58万元后却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最终他以违规接受刑事案件为由,将委托的律师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返还58万元。
今天上午,该案在宣武法院开庭审理。
马先生起诉称,他的妻子因贪污罪被苏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后其妻子向江苏省高院上诉。在上诉过程中,马先生通过别人介绍认识了来自北京的“神通广大”的姜律师。
马先生的代理人表示,马先生当时对姜律师的能力深信不疑,他委托姜律师为妻子在再审案件中“扳回”一审判决。随后,姜律师以代理为由,收取了马先生58万元费用。马先生没想到的是,委托姜律师并未起到效果,妻子的案子地方高院通知不予再审,维持原判。
此后,马先生向律协投诉姜律师私自接案收费。2007年,律协出具处分决定书,以用个人名义收取费用,没有依据,属于不当得利为由,认定姜律师应返还58万元费用。但姜律师对律协的处理结果无动于衷,于是马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姜律师返还58万元。
今天上午,姜律师没有在法庭现身,而是委托朋友为自己出庭答辩。代理人认为,姜律师接受马先生的委托是存在风险的,是马先生在委托过程中私自解除了对姜律师的委托,才造成此后的一系列后果,马先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不要把违规当成合法。”马先生的代理人马上指出,姜律师口口声声所说的代理风险,其实是违反刑事案件的代理规定的。至截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检察官释法
能否追究律师刑事责任
据检察官介绍,本案中的当事人如果要以诈骗等罪名追究律师刑事责任,那么就要有律师收钱后完全不作为的证据。
这种证据取得较困难,因此律师违规收费不容易被追究刑事责任。
服务提示
刑案中律师接私活属违规
据律师协会的工作人员介绍,刑案委托代理正常的程序是由当事人委托律所接受刑事案件,再由律所将案件分派给律师。在此过程中,律所会和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接受指派的律师则应向当事人和相关部门出具授权委托书和指派函。
该工作人员提醒当事人,委托律师一定要与律所签订合同,并查看律师的证件。按照相关规定,律师“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不按规定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和收费合同”都属于违规,当事人可向律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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