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飞行员劳动合同范本将出台
作者: 陈子建/文 焦剑/制表
长期困扰航空公司和飞行员的合同纠纷近期有望解决。昨日在“2007中国航空国际高层论坛”上,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该协会将组织各航空公司讨论制定新的飞行员劳动合同范本,并设立调解委员会。
设立纠纷调解委员会
“目前飞行员的流动并不正常。”该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由于飞行员属于稀缺性资源,航空公司都将其视为“掌上明珠”,不愿轻易放手。但在2004年民航业向民营资本全面放开后,飞行员成为了新成立的民营航空公司的“抢手货”。因飞行员跳槽而引发的法律诉讼接二连三。
“大航空公司只是不愿意放下架子,实际上他们对飞行员也是无可奈何。”一位民航业专家对记者表示,现在都是航空公司在求着飞行员。
上述内部人士表示,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将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组织航空公司论证研究,制定一个飞行员劳动合同范本,今后劳资双方要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而一旦发生纠纷,将由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目前国内培养民航飞行员的工作,主要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中国民用航空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四所学校完成。此外还有一些民营航空学校,但培养人数比例很小。这些学校的学生一般在入学之时就已经被各大航空公司预订一空。
民航总局规划发展司副司长沙洪江日前表示,截至今年9月份,国内共有机组4511个,外加飞行员4000余人,按照一个机组一名机长和一个副驾驶的配置,目前国内飞行员总数应该超过1.2万人。不过按照民航总局数据显示,民航目前的发展速度,预计在未来的6-7年内,飞行员的需求量将达到每年1000名左右,但就现有的速度,是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的。
简化外籍飞行员引进机制
此外该内部人士还向记者透露,今后对于航空公司引进外籍飞行员,有可能采取备案制,不必再进行繁杂的检查手续。
引进外籍飞行员似乎是另一条捷径。此前,奥凯航空总裁刘捷音曾对记者表示,引进外籍飞行员是国内航空公司势必要走的道路。随着国内民航业的发展壮大,飞机引进越来越多,飞行员肯定会出现不足的现象。此外,在他看来,目前国内各公司之间的人才流动并不理想,如果想解决这一问题,外籍飞行员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一才合适。
现阶段,国内一名飞行员上机前的培训费至少要人民币200万元以上,而培养一名机长的费用通常高达600万-800万元。此外,飞行员上岗后每年还要进行例行的各项培训。因此,飞行员都被航空公司视为私有资产,轻易不会向外转让。
2005年,民航总局下发过《关于贯彻落实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统一规定,飞行员的初始培训费为70万元,每年递增20%,最高计算10年,即最高补偿费不超过210万元。此外,飞行员年满45岁以后,则从210万元相应递减。
近两年国内航空劳资纠纷事件一览表(部分)
2006年1月
■东方航空公司机长杨某提出书面请辞报告,东航不同意解除合同,拒绝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杨某遂提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针对杨某的诉求,东航提出,杨某单方终止合同,已属违约,须倒赔公司1200万元。
2006年6月
■新华航空公司机长张军辞职后,起诉要求与航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结果航空公司提起反诉并索赔培训补偿费等600余万元。今年3月,顺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因航空公司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2006年7月
■海南某航空公司一名飞行员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遭到拒绝,双方均向海南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海南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这名飞行员要向航空公司赔偿200多万元。
2007年5月
■13名东航武汉公司飞行员先后提出辞呈,被公司拒绝。随后飞行员于6月初陆续向湖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求裁决终止与东航武汉公司的劳动关系。东航武汉公司收到应诉通知后,提出反诉,要求13名飞行员分别向其支付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损失600多万元到1000多万元不等,共计1.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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