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画王”杨洛书败诉名誉权案
法院判定,名人应容忍他人不利评价
本报讯 (记者王阳) 80岁的“中国年画王”杨洛书老先生认为,《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中对其有贬损语言,将出版该书的中国画报出版社出版社、作者沈泓(笔名)等人一同告上法院。
80岁的杨洛书是山东民间老艺人。多年来,他主要从事木板年画创作。
2006年1月,中国画报社出版了《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在该书第七章“年画神话杨洛书”中,作者写道:“为了更真实地了解杨洛书,客观揭开杨洛书现象之谜,我在采访杨家埠年画艺人时,经常会问如何评价杨洛书?他们回答我的是,杨洛书既不会画,也不会刻板,他甚至不印画……”文中还称:“与其说他是一位艺术大师,倒不如说是一位社会活动家、年画组织者、策划人和经营人。以上这些因素兼备,他创造出了一个杨家埠年画的品牌,一个大师的神话”。
该书出版后,杨洛书认为上述文字损毁了自己的名誉,将文中提到的人物、作者和中国画报社一同告上法院,要求立即停止《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的销售、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家埠年画之旅》一书的大多数内容,对杨还是给予了积极的、肯定的评价。作为公众人物,对于他人对自己的不利评价,应当给与最大限度的容忍和理解。
此外,法院还认定,争议内容,属作者对“年画神话杨洛书”这一现象的个人见解,文中引用他人对杨洛书艺术水平的表述,也属他人依据自身喜好对某种社会现象发表的一己看法,不具有权威性。
■链接·杨洛书
1927年出生,山东潍坊寒亭区杨家埠人。出生于年画世家。2001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民间工艺美术大师”称号。2005年被中国艺术研究院聘为“民间艺术创作研究员”,并于同年被摩尔多瓦驻华大使维克多-鲍尔舍维奇聘为荣誉博士。其主要代表作有:《西游记》、《二十四孝》等。国家邮政部曾发行了杨洛书个性化邮票和纪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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