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君成 邓红辉 通讯员/粤调)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资料显示,前三季度,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04.73元,同比增长9.7%;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影响,实际增长6.4%。人均消费性支出10415.59元,同比增长10.3%;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影响,实际增长7%。
受食品价格上涨影响,居民购买食品支出增多,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即恩格尔系数)加大。前三季度,我省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6.1%,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调查显示,前三季度广东城镇居民食品价格上涨了7.7%,影响城镇居民人均多支出268.8元。
人均财产性收入比增1.1倍
调查显示,前三季度广东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均呈增长之势。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1074.9元,同比增长11.8%,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71.4%;人均转移性收入2246.88元,同比增长5.8%,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4.5%;人均经营性收入1941.54元,同比增长46.1%,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2.5%。
刚刚过去的十七大会议首次提出了财产性收入这一概念。调查显示,前三季度,广东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38.25元,同比增长1.1倍,其中,利息增长85.5%、股息与红利增长1.4倍。此外,出售艺术品、邮票等其它投资收入增长2倍。财产性收入的增长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5%。
高低收入户差距继续缩小
调查显示,在城镇居民收支同步加速增长的态势下,我省高低收入户的收入差距亦呈继续缩小态势。调查显示,前三季度,我省城镇居民10%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53.73元,同比增长8.1%;10%最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923.46元,同比增长5.1%。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比最高收入户高3个百分点。最高、最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由去年同期的9.85:1缩小为9.57:1。
高低收入户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得益于一系列提高低收入家庭收入政策措施的出台。
居民教育医疗支出下降
近两年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惠民政策,着力解决民生问题。调查显示:得益于惠民政策的有效实施,前三季度,广东居民教育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其中城镇居民教育支出下降2%,义务教育学杂费支出在去年同期大幅下降10.6%的基础上仅增长1.2%。全省西药价格下降1.7%;在构成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八大项中,只有医疗保健支出呈下降态势,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536.22元,同比下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