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合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于2007年10月30日上午9:00在市政务大楼会议中心二楼8号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滨湖新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7年市本级财政超收收入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授予美籍华人丁竹君女士合肥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人事任免事项。
本次会议允许8名公民旁听。请申请旁听的公民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居(村)民委员会介绍信或单位证明于10月29日前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报名。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一区A座16楼1607室。电话:3537277(吴超、蒋勇)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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