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晨光 |
吴干呈 |
翟玉华 |
“公民”权利将获更多保障
政法界代表详解中共十七大法治理念
⊙法制周报记者 肖山 发自北京
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多处提及“法治”、“依法执政”等概念,以及关注民生等专章,让亿万中国人切实地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现实性。
专家认为,中国执政党努力追求的“公平正义”,正是法治精神的具体化,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法治”和“公平正义”在本质上是相通的。
十七大闭幕后,《法制周报》记者专访了三位政法部门和法律界人士,其中包括两名十七大代表,他们从不同的角度,诠释了十七大精神的“法治”精神。这三人分别是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晨光教授,十七大代表、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主任翟玉华律师,十七大代表、娄底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吴干呈。
体会“依法执政”
“这次会议绽放出法的光芒,闪耀着法的光辉。”
提到十七大对法治的重视,翟玉华律师的第一句话既感性又形象。
作为中国律师界仅有的两名十七大代表之一,翟律师特别注意到了十七大政治报告中对“依法执政”的反复提及。(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他认为,执政党多次强调这一概念,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对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实现法治的信心。
这位资深律师在中国法律实务界工作多年,接触了大量案例,其中不乏涉及到公民权利和政府权力关系的案件,多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让他经常思考社会和谐的问题。
翟律师说,中国发展到当今阶段,正如十七大报告中所言,依法治国应当全面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当中,偏废任何一点都不可取。他说:“只有依法了,各种关系才能处理到位,各种矛盾才能理顺清楚。”
吴干呈是赫赫有名的“神勇警察”,提到“依法执政”的话题,他也立即从自身的工作说开去了。他认为,公安工作是强大的国家机器,在保障党的执政职能时,警察承担了打击违法犯罪、保障社会安宁、服务大众百姓的多重任务,对于广大警察而言,应该从自身的工作认真实践“依法执政”的理念。
“一是要依法、公平打击违法犯罪,二是要服务为主,三是要以人为本。”吴干呈侃侃而谈,感觉得出来,这位嫉恶如仇的打黑先锋,内心充满着对老百姓的爱和尊重。
作为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和中国著名的法理学家,王晨光教授多年来致力于研究宪政和社会管理等诸多现实问题,这位曾经毕业于世界名校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学者认为,十七大报告在促进法治方面的确“有新意”。在他看来,中国共产党此番把规范党的执政行为作为“第一要务”,不仅强调执政地位的重要性,而且更加强调合法性,这是值得肯定的。
王晨光教授说:“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是高水平执政的几个要求,前两者都要落实到具体法律制度上。包括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因此,依法执政其实不是空口号,它甚至能让老百姓切实体会到。”
对政府和官员
要求更高
翟玉华告诉记者,这次十七大报告中有两三个部分提到了依法治国的问题,特别是在民主政治这一章里,有专文具体阐述,“内容具体,措施可行,描绘得很具体”。
这位律师向《法制周报》记者解释了他心目中的“依法治国”蓝图,包括加强公职人员法律意识、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他认为,行政和司法都是执政的具体体现,是执政权的具体落实,因此,依法执政的要求,让广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首担重任。
“现在首要的就是提高全体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如果有法不依,依法治国就无法实现。”翟玉华坦言,现在政府机关有法不依、以权压法、权大于法的现象还是不少。因此,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不仅需要对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更需要对公职人员进行教育。
他特别强调,司法的公正是依法治国成败的关键,司法人员绝对不能藐视法律,“不公的司法判决污染了水源”,损害了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
吴干呈则更明确地提出,依法执政要求政府部门和各级组织都要严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真正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在法律监督下行使”。他呼吁广大公民在使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更多地依法参与监督政府。
王晨光教授认为,过去,包括“为人民服务”在内的一些口号在内,更多地从宏观和政治的层面来强调党的宗旨和性质,而现在提出“依法执政”和“依法治国”,则更具体,更有可操作性。
“依法执政对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政府官员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合法合理地行使手中的权力。”王晨光说。
“公民意识”被推上
重要位置
曾经有一段时间,有些律师对职业前途感到失望,他们深为一些机关和官员的违法行为所困扰。专家认为,律师队伍的这种情绪,实际上是整个社会法治水平有待加强的信号。
这次十七大闭幕后,翟玉华律师对自己的职业前途更加有信心,“这次会议是民主、法治的十七大,”他说,“从法律工作者的角度来看,是很好的消息,它也证明,律师在中国是很有前途的职业。”
王晨光教授也认为,十七大报告中所提的社会建设和其他诸多重要概念,也给法学理论界带来了新的课题,拓展了法律研究的新领域。
吴干呈特别注意到了十七大报告中提到的“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他认为,公民意识最重要的还是公民的法定权利意识,行政机关执法时,应当尊重这一权利。
王晨光教授进一步解释说,“公民意识”不是个空泛的口号,而是具有非常重大的实践价值。
“公民意识,不仅是指公民个人自觉自愿的法律意识,更应该是广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尊重公民权利、把公民尊严放在重要位置的观念。”
王晨光认为,“公民”的概念涉及很多重要的领域,特别是公民在社会当中占据的地位,是衡量一国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准。这一概念一直在西方国家备受重视,现在中国执政党把“公民意识”放到政治报告中郑重提出,显然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翟玉华中共十七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一级律师。1993年组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现任该所主任,兼任第六届全国律协理事、湖南省律协副会长等。
王晨光教授、法学博士,哈佛大学法学硕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会副会长。
吴干呈中共十七大代表,现任湖南省娄底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曾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人民满意公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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