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10月26日电 (记者卜云彤冀琴伟)2006年9月至今年9月底,海南省在全省组织2477名法律工作者实施了“法律进乡村”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2477名法律工作者通过法律手册到户、法律顾问到村、公检法司多职能部门联动解决实际涉法问题等行之有效的举措,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254个,联络员3952人,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776宗;现场示范调解516场,共调解群众纠纷8573次;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5154宗;向政府提出司法建议359件。
海南省法宣办、司法厅组织编写了《农村常用法律手册》,从去年10月份起,通过登记造册,督导检查等有效措施,分期、分批发放到全省2531个行政村的每家农户,率先于全国实现每家农户都拥有一本《农村常用法律手册》。
在“法律进乡村”工程实施过程中,海南基层法院通过搜集相关的信息,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影响大、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到案发地的所在乡村集市、农场、田间地头开庭516场,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说明,通过公开开庭、公开宣判的方式,以案讲法,让人民群众在庭审旁听中学法律、受教育,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给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法律顾问,是海南省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的又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探索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的一种尝试。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已有2531个行政村和1368个农场队(村)聘请了法律顾问,农村法律顾问网络体系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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