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0月27日电 (记者肖林)记者从四川省交通厅稽征局获悉,根据有关文件精神,2008年度养路费征收工作将继续进行。四川2008年度的养路费将从12月开征,成都地区的养路费等可通过中国银行代扣。
四川省交通厅稽征局征收管理处处长何清华说,根据近日下发的《财政部、交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公路养路费票据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财政、交通主管部门要抓紧组织印制2008年度公路养路费专用收据和缴讫证,认真作好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
四川省交通厅稽征局新闻发言人赵盛玉说,目前四川交通部门正在加紧和财政部门联系,落实票证印制任务、尽快发放到基层,做好养路费征收各项准备工作。
据介绍,四川省2008年度的养路费征收工作,将从12月25日开始进行。成都市由于车辆较多,将按惯例提前于12月初开征,另外成都地区稽征收费已实行银行代扣业务,包括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公路货运车辆附加费等都可通过中国银行代扣。从本月起,成都市新入籍车主在郫县车管所办理新车上户时就可一并缴纳养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