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曹娟记者郝彦鹏)省建设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在我省建筑面积或工程造价达到一定规模的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建立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平台。
通知要求,农民工业余学校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组建和管理;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配合总承包企业组织本企业农民工参加学习培训;工程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农民工教学培训活动,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作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校长,做好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市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县(市)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开工后要依托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工程开工7日内农民工业余学校须正式开课,办学时间自开工建设之日起至竣工之日结束。
农民工业余学校教育培训重点是安全知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疾病防护、文明礼仪、社会公德、卫生防疫、现场急救、职业道德和操作技能等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增加农民工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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