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银川10月28日电(记者周志忠)《银川市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日前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保安服务公司的市场准入、政府监管、保安服务公司法律权利义务等做出了相应规定,并明确要求,“保安从业单位招聘保安员,应当对拟用人员进行审查,并协助所在地公安机关留存保安员的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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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条例》,如果不按照规定将保安人员的人数、指纹信息以及其他保安服务情况进行备案的,公安机关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保安服务活动,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同时明确,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保安员的人数、姓名、服务项目以及奖惩情况、保安员教育培训情况等相应档案资料,并按年度向市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应当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载保安从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保安员人数和保安员指纹信息以及其他保安服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