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9日电 嘉义市男子杨凤鸣去年9月,因胡姓女友与工作的店长发生排班争执,教唆男子洪嘉文前往砸店伤人,嘉义地方法院上周审结,考虑被告杨凤呜仅因细故,教唆他人以暴力方式解决,且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据“中央社”报道,判决书指出,35岁的杨凤呜于去年9月,因女友在红茶店工作的排班问题与黄姓店长发生争执而心生不满,为求报复竟教唆友人洪嘉文与另一名姓名不详男子前往该红茶店,持木棍及红茶店的广告旗杆冲入店内捣毁店内设备,并打伤黄姓店长及赖姓店员。
洪嘉文砸店伤人准备离去时,因所戴口罩掉落,经店长认出为女店员男友杨凤呜的友人,报警处理,得以循线查获。
嘉义法院上周审结,考虑被告杨凤呜仅因细故,不以和平方式解决,竟教唆他人以毁损、伤害等暴力方式,达到教训伤害他人的目的,影响社会秩序安全甚巨,且未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和解。
判决书指出,被告杨凤呜教唆犯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减为有期徒刑六个月,又教唆犯毁损他人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减为有期徒刑四个月又十五日,应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
被告洪嘉文犯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减为有期徒刑六个月,又犯毁损他人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减为有期徒刑四个月又十五日,应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