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很典型的“杀熟”案例。所谓“杀熟”,就是绞尽脑汁甚至不择手段赚取或骗得熟人财物,专损熟人利己,像本案中的洪英华连哄带骗,套得房产证,转眼之间就把老陈的房子给卖了。好在法网恢恢,洪英华最终折戟沉沙,赔了钱不说,还身陷囹圄,可谓损人不利己。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是许多人的处事之道。而“杀熟”之所以能得逞,关键就在“熟”字当头。“熟”是情之先,人情、乡情、亲情、友情,都以“熟”为前提。所以,“杀熟”首先挑战了社会伦理规范的底线,并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人人自危,诚信环境的丧失将成为必然。就本案而言,倘若没有洪英华为毛某借高利贷,或是毛某如约还了高利贷(其实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杀熟”),案件的发生即可避免。“杀熟”的危害性远甚于一般的欺骗,因为它伤了被“杀熟者”的筋骨,或许以后他将“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别人”,如此而言,怪不得老陈会这样窝心了。
(吴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