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全面实施社区“六个一”工程
本报讯记者陈丽平“五五”普法以来,辽宁省沈阳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五五”普法规划,制定并下发了《沈阳市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方案》,重点宣传与公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社区居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为推进社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五”普法以来,沈阳市各区、县(市)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及“法律六进”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出了一套科学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方案,决定在“五五”普法期间,在全市社区实施“六个一”工程:
一是建立一个永久式法制宣传橱窗。力争全市社区全部建成永久式法制宣传橱窗,定期更换普法宣传内容,构建法律进社区阵地,打牢法律进社区基础。
二是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全市各社区都要建立法律图书角,保证有500至800本法律书籍。
三是建立一支普法专兼职人员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每个社区组建一支30人以上的由政法专业人员、义务调解员、居民中的骨干力量组成的志愿者队伍,为居民提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释解人员安置帮教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四是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个社区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一套居民学法制度,要有年度学法计划,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和社区建设实际,有所侧重地抓好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五是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社区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文艺节目、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
六是市内五区要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文化长廊,营造法治文化氛围,提升城市法治文化品位。
“五五”普法以来,沈阳市广泛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大东区在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在每个社区建立一个集法律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五位一体的高标准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各区、县、(市)都成立了“五五”普法讲师团,为“法律进社区”工作提供师资队伍。东陵区实现法律服务工作下移,下派“一师二者”(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志愿者)到街道、社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活动,组织法制宣讲团在全区各社区进行普及性的法律知识讲座,并对群众进行现场法律咨询。东陵区投资近百万元为全区98个社区、118个村全都做了标准法律宣传栏。
为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法律服务的需求,沈阳市司法局在全市开展了百家律师事务所与百个社区建立联系制度活动。建立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包街道为社区服务制度。做到全市每个街道有一个律师所或法律服务所挂点,每个社区有一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挂点,每月至少一次到社区法律工作站值班,义务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沈河区根据区内律师资源丰富的特点开展“百名律师进百家社区”活动,向辖区内的100家社区配备100名专业法律顾问,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